您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动态
恒天总裁:创新推动国有企业发展
时间:2015-01-31 02:23:14      
    

    恒天集团总裁刘海涛 



    我在多年工作中深刻体会到,创新是企业发展之纲,“纲举”才能“目张”。在迎接建党90周年之际,结合自己的经历和思考,我从四个方面来谈谈国有企业创新的“点线面”。

    在创新中加强党组织

    如何在企业中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就是保证和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企业中的贯彻执行,调动各方面力量,实现企业的科学发展。概括说来,就是把方向、带队伍、聚人心、促发展。

    近年来,我与集团公司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一起,在党组织建设方面,实现了“三个创新”:

    首先,完善和创新“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凡涉及集团公司改革发展全局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运作的重大问题,事先都经过党委认真研究和总裁办公会充分讨论,最后提交董事会决策,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及时征求集团公司工会意见,并按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尤其是在用人上实现了集体研究、科学决策,有效避免了任人唯亲、突击提拔的现象。

    其次,坚持和创新了“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制度。在集团公司党委、董事会和经营班子的支持下,正确处理党管干部和董事会依法选聘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的关系,党管人才和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关系,陆续出台了企业领导人员选拔、考核评价、交流和退出制度,探索和创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新模式,使集团公司人才结构得到优化,专业知识结构更加多元。

    最后,坚持和创新了“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制度。按照国务院国资委的安排和有关规定,集团公司党委和董事会主要成员实现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党委、董事会和经营班子高度契合,做到各司其职,相互协作,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协同精神。经过持续改革,集团公司所属企业也陆续完善了这一制度。

    抢占高点与宽容失败

    怎样培育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概括来说,就是做好“加法、减法、乘法”。做好“加法”表现在两个方面:增加科技投入和抢占新技术制高点。

    做好“减法”主要体现在科研项目的取舍和“宽容失败”创新文化的培育。企业科技创新不是眉毛胡子一把抓,也不能搞“平均分配”,而是要根据市场需求,不断调整产品结构,对不符合企业战略、主业发展需要的科研项目做减法,推动资金、技术和人才向优势科技领域和项目集中,培育符合国家产业升级政策、低碳环保、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势产品和技术,把好钢用在刀刃上;在科技创新的环境中,要有让科技人员能够大胆创新的氛围,对广大科技人员在科研失败造成“减法”时,要有“宽容”态度,使这个“成功之母”成为不断推动科技水平提升的动力。

    做好“乘法”也表现在两个方面:培育科技型企业,发挥机制创新的倍增效应;培育和引进科技人才,发挥人才在科技创新中的能动效应。

    “新央企”制度优势

    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是关系到企业长远发展、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性问题。我们都很清楚,传统国有企业缺乏活力的体制性因素。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就无法建立起有效和规范的激励、约束机制,企业可持续发展难以保证。这几年,中国恒天集团在管理体制、机制方面锐意进取,建立了一种完全不同于过去行政管理的国企治理结构,激发了干部职工内心深处持续变革的动力。

    在体制、机制创新方面,中国恒天集团的特色主要体现在三点:大力推进传统国有企业改制,让老企业焕发青春活力;积极规范中央企业董事会建设,形成了“新央企”的制度优势;大胆创新以股权激励为代表的分配机制,调动经营团队和重点骨干的积极性。我认为,企业作为市场竞争的主体,就必须坚持国际化、市场化原则,理顺分配关系,因此力推在经营好、管理规范的企业实施中长期股权激励为主要方式的激励政策,在国际化、市场化程度高的企业中严格参照国际和行业标准进行大胆对接。

    企业文化“调色板”

    多年的企业领导实践,使我对企业文化创新投入了更多的关注和精力,也让我深深体会到,文化是企业的软实力,文化创新能力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进入中国恒天集团工作后,我从加强总部文化建设入手,提出了责任、协同、执行、创新和服务的总部文化理念,并注重和加强了包括执行力文化、协同文化等在内的集团整体文化建设。中国恒天集团公司现在的企业文化像一个五颜六色的“调色板”,国有企业管理制度严谨,注重对员工情感关怀,如同红色;民营企业经营理念先进,管理效率较高,如同黄色;金融信托企业业务特色鲜明,富有朝气,如同绿色;境外企业普遍建立了轻型业务结构,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如同蓝色……在这五彩斑斓的“调色板”里,企业文化创新的关键在于把握和坚持“主色调”,调和不同的色彩,绘就符合恒天集团发展战略的全新画卷。

纺织中国在线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纺织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纺织报,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获得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纺织中国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纺织报)”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7751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