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本周要闻
老纺织忆当年:从青纺联到中纺联
时间:2015-02-04 20:47:14      
    我今年65岁,学了一辈子纺织、干了一辈子纺织,对纺织有着深厚的感情。在这里,我简单回顾一下我国纺织品外贸体制改革的几段历程,从中可以感受到党中央是如何积极、稳妥、有效地推进纺织外贸体制改革的。

    外贸体制是一个国家整个经济体制的重要部分。党中央在部署外贸体制改革初期,首先是指示外经贸部在外经贸系统内部进行以“外贸承包经营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试点。1990年,国务院发布第二个外贸体制改革文件,把外经贸系统的改革又向前推进了一步:在完善“外贸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基础上,取消对外贸企业的出口补贴,实行企业自负盈亏。这两个方面的改革取得成效后,党中央将外贸体制改革的范围扩大到工业、农业、科技、商业、流通及私营企业等领域。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指示,外经贸部从上世纪80年代初期就开始进行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的试点。当时有两种形式,一种是选择有出口实力的生产企业由外经贸部直接批给自营进出口权,其中广州绢麻厂是全国纺织行业第一家获得自营进出口权的纺织厂;另一种是选择几个中心城市,由当地纺织工业主管部门将大型纺织企业联合起来,组建一个工业部门内的外贸公司,实行外经贸和纺织工业两个部门共同管理。1982年,全国纺织行业第一家有进出口权的工贸公司——青岛纺织品联合进出口公司(简称青纺联)正式成立。后来,又相继在几个沿海开放城市组建了新联纺(上海)、天纺联(天津)、广纺联(广州)、大纺联(大连)等公司。上世纪90年代前后,尤其是1992年国务院通知发出后,纺织自营进出口企业数量迅速增加。据统计,1991年年底前,全国纺织自营企业(含工贸公司)共82家,1992年底增加到302家。

    1993年6月,在撤消纺织工业部成立中国纺织总会后,我到总会经贸部出口处任处长。当时,我们听到最多的反映有两点:一是企业有了自营进出口权但没有配额,业务很难做;二是自营企业都背了上交外汇的指标,完不成任务要受罚。为完成任务,有的企业花高价找外贸公司买配额,不但增加出口成本,而且出口手续也非常繁琐;甚至有的企业买外汇额度上交。少数企业气愤地发牢骚:“宁愿交出自营进出口权,也不愿买高价外汇交任务。”

    当年八九月份,总会领导指示我们处对棉纺织企业进行一次深入调研。在总会经贸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我们分两个小组分赴北京、天津、石家庄、青岛、上海、无锡等地,考察了十几家重点棉纺织企业。从了解的情况看,这些企业都获得了自营进出口权,但因主要产品“两纱两布”(棉纱、涤棉纱、棉坯布、涤棉坯布)是国家实行主动配额管理的产品,企业因为以前没有基数而不能分到配额,无法直接出口,产品只能交给专业外贸公司。各地纺织厅局和棉纺织企业强烈要求:在原有自营进出口权的基础上再赋予两纱两布进出口经营权,并分给配套的主动配额。我们经过分析整理,提出了两条建议。在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中国纺织总会1993年12月31日给国务院的《关于解决棉纺织行业存在问题的意见》报告中,有以下内容:“进一步改革纺织品出口管理体制,赋予有条件的纺织生产企业进出口经营权……选择10家规模较大、产品有良好国际信誉、管理好、有一定出口自营能力的生产企业或企业集团,作为两纱两布自营出口的试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外贸管理部门在分配纺织品配额时,要与纺织生产企业主管部门共同协商,将有自营进出口权的生产企业纳入分配范围,与外贸企业一视同仁。”国务院1994年2月26日以国发13号文批转了这份报告。

    在调研结束后不久,我处从各地申报两纱两布自营出口权的34家大型棉纺织企业(集团)中,通过综合评分选择了17家企业,经与外经贸部有关部门协商,决定选10家进行试点。1994年4月5日,全国部分纺织厅局及企业座谈会在京西宾馆召开。当天下午,李岚清副总理到会听汇报。国家经贸委外贸司司长弋辉汇报到这一问题时说:“能否在10家的基础上再增加3家,因为纺织总会的同志经再三平衡,认为选13家最好。”李岚清说:“10家是试,13家也是试,那就13家吧。”

    这项改革措施来之不易,推动的难度也非常大。从正式确定13家试点企业名单到当年8月底,各企业只用两个月就办好了各项手续,但仍然不能直接与外商签约。因为中纺总公司以开会或分别走访的方式告诉13家企业,只能由中纺总公司对外统一签约。8月下旬,外经贸部发出文件,明确规定“自营出口生产企业出口两纱两布,纳入统一联合经营,由中国纺织品进出口总公司组织统一协调”,意即13家自营企业与各地纺织品进出口公司一样,没有两纱两布的自营出口权。收到文件的当天,中国纺织总会会长吴文英就给李岚清副总理写信,要求“由13家企业各自独立签约,直接领证”。李副总理第二天就作出批示:“既然给了出口权,我看有些问题应由外经贸部管理和商会协调就可以了。”在国务院领导的直接关心下,这项改革终于迈出了关键的一步:1994年秋季广交会上,13家企业直接与外商签订出口两纱两布的合同。

    为促进13家企业两纱两布自营出口,在青纺联和几个企业的倡议下,成立了协调会,设在中国纺织总会经贸部出口处。随着第二批、第三批棉纺织企业获得两纱两布自营出口权,至1996年共有34家企业(包括青纺联)拥有两纱两布自营出口权。为防止多头出口可能造成的混乱,决定由34家企业共同发起,成立中纺联进出口有限公司(简称中纺联)。经过一年多的酝酿和反复磋商,1998年2月,中纺联在上海正式挂牌成立。

    从青纺联成立到中纺联诞生,其间经过了15年。这15年,在国务院领导的关心和指示下,在中国纺织总会、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有关部门和34家大型棉纺织企业的积极努力下,一项主动配额管理的改革在艰难中取得了成功,这项成功彰显了党中央国务院改革外贸体制的坚强决心。

    在推进两纱两布自营出口的同时,我们根据很多企业的强烈呼声和总会领导的要求,对纺织品出口被动配额分配管理制度也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研。在中纺联成立后,我们就把推动这项改革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

    国务院于1998年2月27日发出《国务院关于纺织工业深化改革、调整结构、解困扭亏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赋予纺织工业企业两纱两布自营出口权工作由试点转向正常审批……纺织品出口配额分配要向纺织自营出口生产企业倾斜。1998年,从美、欧纺织品出口被动配额总量中安排15%以上(各品类均安排一定比例)直接分配给纺织自营出口生产企业……”国务院这个决定就像及时雨,给众多纺织自营企业送来了甘露。接到国务院文件后,全处同志努力学习,很快就掌握了纺织品被动配额的基本知识和相关管理办法,并马上组织企业进行配额申报。

    作者简介

    汪烈  国资委离退休干部局退休干部,曾任国家纺织工业局行业管理司副司长,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纺织中国在线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纺织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纺织报,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获得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纺织中国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纺织报)”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7751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