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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防护型口罩技术规范》征意见 口罩企业达标不困难
时间:2015-06-29 09:02:00    来源:中国纺织报  作者:梁咏

本报讯 (记者 梁咏)雾霾频繁侵袭当下,佩戴口罩成为人们保护自身健康的重要且便捷手段之一,口罩的生产和消费呈现出爆发式增长。目前市场上销售的口罩种类繁多,品质良莠不齐,加之我国尚无针对日常生活用防护口罩的相应标准,导致一些标称防PM2.5的口罩,在实际使用中并不具备其相应的过滤作用;部分生产企业也缺乏技术规范用以指导生产。在一系列原因的推动下,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提出,中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协会牵头起草,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产业用纺织品分技术委员会归口,中国消费者协会全程参与的《日常防护型口罩技术规范》国家标准应运而生。6月24日,国家标准委就《日常防护型口罩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7月24日。

安全是该标准的核心内容。标准中规定,一要求口罩应能安全牢固地护住口、鼻,不应使用再生料,不能使用含高毒性、致癌性或潜在致癌性物质的材料,其他限制使用物质的残留量也应符合相关要求;与佩戴者皮肤接触的部分不得采用已知的可导致皮肤刺激或其他不良反应的材料。二对安全指标进行细化。甲醛、pH、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等指标值的设定参照国家标准《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甲醛含量≤20mg/kg,pH为4.0~8.5,可分解芳香胺染料不得被检出。呼吸阻力是佩戴者健康的重要指标,标准也作出了详细规定。作为与口鼻直接接触的产品,标准对微生物指标提出要求,同时要求耐干摩擦色牢度和耐湿摩擦色牢度达到3~4级。口罩拱形过高会影响佩戴者视线,标准规定口罩下方视野应≥60度。另外,要求经环氧乙烷消毒或处理的口罩,其环氧乙烷残留量不超过10μg/g。

该标准按照防护效果将口罩由高到低依次分为A、B、C、D四个等级。各级对应的防护效果分别不低于90%、85%、75%、65%;各级适用的环境空气质量分别为:严重污染、严重及以下污染、重度及以下污染、中度及以下污染。为满足在空气严重污染情况下仍需外出人群的防护需求,标准设置了A级防护级别,推荐在细颗粒物浓度达500μg/m3~700μg/m3时使用。为了全面评价口罩的防护性能,测试介质选用盐性介质和油性介质,同时给出与口罩防护效果级别相对应的口罩材料的过滤效率。

据中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协会会长李陵申介绍,该标准的编制参考了GB2626-2006《呼吸防护用品-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GB19083-2010《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YY0469-2011《医用外科口罩》以及日本JIS防护标准、美国N95标准、欧盟EN149标准等国内外相关标准,既保持了该标准与参考标准的协调性,也突出了该标准的独特性和适用性。该标准是推荐性国家标准,生产企业可根据身产品选择使用标准。

目前市面上各种标称防雾霾口罩中能有几成达到该标准的要求?标准实施后是否会增加产品成本?李陵申表示,从大量比对实验中显示,选用滤材过滤效率在90%以上的防雾霾口罩是可以达标的;通常适合低级别防雾霾口罩的达标率相对较高。至于成本问题,目前国内完全可以生产满足过滤效率的非织造材料,产量充裕,不会形成成本增加趋势。但口罩防护效果不仅与所用材料的过滤效率有关,同时也与口罩的结构形式有很大关系,如何依据人体工学原理提升日常防护型口罩的佩戴舒适感,是企业下一步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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