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今日头条
专家解读《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
时间:2015-03-26 09:17:00    来源:新华网  作者:杨维汉 赵超

新华网北京电(记者杨维汉 赵超)3月24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专家表示,这个意见是在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生态文明建设作出顶层设计和总体部署的基础上,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提出的任务、目标和具体措施,必将对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产生深远影响。

新增长点——推动生产方式绿色化

  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必须加快推动生产方式绿色化,构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大幅提高经济绿色化程度,加快发展绿色产业,形成经济社会发展新的增长点。

  “要加快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必须构建系统化、可操作的绿色发展制度。”中央党校教授赵建军指出,推动生产方式绿色化,就要改变我国绿色技术创新动力不足的现状,全方位整合现有绿色技术创新要素,建立面向人才、研发、产品、市场的绿色支撑体系,形成围绕绿色经济、绿色发展,集聚、释放创新潜能和活力的联动体系,让创新驱动在绿色转型中成为持久的推动力。

  记者从国家发展改革委了解到,我国循环经济一直保持持续发展。去年,国家确定10家再制造产品推广试点企业,新确定25个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6个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17个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新增再生资源集聚加工能力327万吨、处理餐厨废弃物80多万吨、生产工业油脂8万多吨。

  发展绿色产业,如何才能形成新的增长点?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张立群说,这需要在优化经济发展空间格局中来促进绿色低碳环保发展方式的形成,包括工业布局、城市布局、产业布局以及资源环境的合理调整。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李佐军则表示,推动生产方式绿色化,加快发展绿色产业,政府的角色定位至关重要。“目前政府审批环节太多,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绿色产业的发展,要通过简政放权为绿色产业的生存发展创造更好的环境。”

制度建设——把生态文明纳入法治化轨道

  “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说,这就需要用法治思维和方法,把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综合通盘考虑,解决发展和环境问题。

  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必须把制度建设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按照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着力破解制约生态文明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

  “必须通过改革来破解制约生态文明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专家指出,改革必须找准突破口。比如,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管控、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生态补偿等重大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就是当前的改革突破口。

  常纪文说:“如果一些领导干部不重视生态环境保护,那么就要通过自然资源离任审计这个制度,倒逼他重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制度,可以运用行政执法、司法等法律手段,制约违法排污企业。生态补偿制度将对目前京津冀等区域生态环境产生重要影响。”

  “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就要出台相关改革方案,建立系统完整的制度体系,才能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法治化、制度化轨道。”常纪文说。

公众参与——加快推进生活方式绿色化

  环境恶化、雾霾来袭,需要大家主动迎战。从小事做起,少开一天车,少用一度电,节约一杯水,垃圾分类投放,餐后打包剩余食物……这些小小的行动聚合起来,就会减少污染。

  “生活方式绿色化”将成为每个公民的行为指南。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必须加快推动生活方式绿色化,实现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向转变,力戒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灿发认为,我们在享受社会进步的同时,也要尽自己最大努力,履行社会人应尽的环境责任。抱怨、着急,不如积极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点滴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敢于向违法排污和浪费资源说“不”。

  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新风尚,为生态文明建设奠定坚实的社会、群众基础。

  中华环保联合会环境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兼督查诉讼部部长马勇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生态环境的义务,发现污染大气及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可以随时拨打热线电话向有关部门举报,尽一份公民环保之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政府部门、企业以及每一位公民都不能置身事外、袖手旁观。

  马勇说,政府部门要以“壮士断腕”之势强力推进生态环保工作。对企业而言,着力提升创新能力、加快生产方式转变、减少污染排放尤为重要。对于公众,从小事做起、点滴做起,尽我所能减少源污染同样不可或缺。

纺织中国在线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纺织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纺织报,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获得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纺织中国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纺织报)”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7751055